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医疗补助的范围主要有:
(一)住院起付标准的补助。已退休医疗照顾人员和任职10年以上正厅级在职人员补助80%,在职医疗照顾人员补助70%,其他人员50%;
(二)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的补助。已退休医疗照顾人员和任职10年以上正厅级在职人员补助80%,在职医疗照顾人员补助70%,其他人员50%;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的补助。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其他人员90%。医疗补助的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四)乙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的补助。已退休医疗照顾人员和任职10年以上正厅级在职人员补助80%,在职医疗照顾人员补助70%,其他人员50%;
(五)对医疗照顾人员住院期间干部病房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之间的差额费用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八十四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