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员工写检讨书有没违反劳动法

你不写,公司强迫或威胁你写,可以认为违法。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写的检讨书只是一般文书,没有法律效力。工作检讨书就是在工作中犯了错误,认识到错误反省之后所写的。主观的意识不深入,给犯下如斯工作埋下了隐患。而从发展的角度上剖析,个人这样的工作失误违规的过错假如不加以矫正,持续发展下去,会对自己今后的工作构成很大的不利因素。所有工作的顺利发展都是要树立在严厉遵照公司的相干政策跟规定的条件下。而却在这段时光内放松了对自已的请求,不锁柜就开了自已的座位,工作失误违规。这样的工作失误违规,对公司的日常业务秩序与标准治理造成了必定水平的消极影响。其实,检讨的经过就是认识自己的经过。自己主动认错并写反思书属于个人行为,公司无问题。另公司此举属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或提前给挖坑。原则上公司有相应的惩罚奖励措施,依公司规章制度即可,无需写反思书,写反思书对公司唯一有用的既是将来发生劳动纠纷可作为公司的证据,证明除非有据有理而已。正常情况下,公司处于强势,估计是抗不过,不写意味着跟公司摊牌,公司会认为不好对付,会想其办法处罚,比较积极主动的做法是提高自己的核心能力,选择一家合规的公司来工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