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伦斯·丹诺的生平

克莱伦斯·丹诺(Clarence Darrow),1857年(中国咸丰七年)生于美国俄亥俄州肯斯曼镇,1938年(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卒于芝加哥,享年81岁。值得一提的事,在他出生的前一年,美国另外一个雄心勃勃的民间律师林肯先生正式加入美国***和党。

公元1857年4月18日,克莱伦斯·丹诺出生于俄亥俄州,他是木匠艾米鲁斯·丹诺的儿子。他在当地上的学,读书期间,他总是参加各种辩论,发表演讲。丹诺虽然是穷人的孩子,但在他的一生中,他始终都是个渴求知识的人。

按照当地的标准,丹诺的成长是不合规范的。尽管他父亲是个木匠,但却是个喜爱自我教育和读书的人,而且不信教。他的母亲也是一个喜欢读书、思想开放的人。丹诺这种独特的家庭环境,给他的思想带来了颇有意义的影响。他为那些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的人辩护,其根源可以追溯到他的这种家庭环境。

他的父母亲都是废奴主义者,这也成了丹诺一生中为何要支持黑人的一个原因。

丹诺在阿里根马学院读了一年,随后在镇上的小学教了3年书,同时他开始阅读法律书籍。在家人的鼓励下,他进入了密执安法律学院深造,一年后毕业。在俄亥俄的央斯顿,他通过自学,最后完成了他的法律培训,并于1878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1888年,在搬到芝加哥以前,他在安德福镇挂牌开业做律师,由此开始了他从乡村律师到世界著名律师的漫漫征程。

在俄亥俄州,他处理的第一个最重要的案子是涉及一副15美元的马具案。这个案子在一审和二审都被陪审团判为败诉,直至最后上诉到高等法院。案子从头到尾拉扯了7、8年之久,问题的结症出在相关的法律自相矛盾上。丹诺付了不少钱,他的当事人才获得了胜诉。对此,丹诺认为最重要的不是钱,而是要把官司打赢。

1888年,丹诺搬到了芝加哥,不久便加入了单一税俱乐部。这个组织是有抱负的年轻律师们公开辩论和抒发个人政见的地方,丹诺经常在那儿参加辩论,发表演讲。但在芝加哥的第一年,丹诺的事业并不怎么成功。第二年,自由贸易大会在芝加哥召开,在最后一场于中央音乐大厅举行的演讲中,丹诺作为会议邀请的演讲人之一出席演讲,大获成功。这次成功的演讲在不久以后给他带来了好运,市长迪威·戈林金直接给丹诺写信,邀请他出任市法团资产鉴定律师一职,丹诺时来运转,整个生活被彻底地改变了。

在芝加哥市法团工作了3年后,丹诺辞职转到芝加哥西北铁路公司担任法律顾问。

1894年,美国铁路工会领导铁路工人举行罢工,这是美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铁路罢工事件。工会的领导人是尤金·德勃斯,罢工工人要求提高待遇。

当时,丹诺已在西北铁路公司工作了两年,从他担任的职务来讲,他应该站在公司的立场,为公司的利益说话,但是,在内心里他却同情那些罢工的工人。

事情越闹越大,芝加哥和其他城市的列车车厢开始被人烧毁,劳资双方相互指责对方放火,并且铁路公司向联邦法院提出了起诉,要求政府对罢工工人发出强制禁令。工会方面,德勃斯希望丹诺插手此案,为工会辩护。丹诺原本不想插手,但看到穷苦人为了争得一个人最起码的生存权利而齐心奋斗时,他最终决定为工人辩护。正如丹诺自己所说:我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犯罪案件,就像其他律师一样,不愿接手这样的案件,但是德勃斯坚持要我为他辩护,自然,这个案子就吸引了全国的注意……由此,我被邀请进入其他劳工案和刑事案。

从此,丹诺的生活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开始了他为穷人和社会弱势群体辩护的生涯。

然而,由于总统违反宪法派遣军队进入芝加哥,罢工被迫停止,德勃斯和美国铁路工会的所有领袖都被法院依照禁令逮捕,受到违反禁令和***谋罪的起诉。后来,德勃斯被州法院判刑6个月。尽管丹诺和格雷律师尽力为其辩护,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但联邦最高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对此,丹诺后来在其自传中说;人民的自由权利,本来是依靠联邦政府与各州法律建立起来的,但是,这些法律已完全被法庭曲解和武断地引用***谋罪条款而被破坏了。自由,人人都希望得到它,但是,只有扫清通往自由之路上的障碍,人们才能真正感受到它,并享受与之俱来的幸福。

德勃斯案开始了丹诺作为出庭律师的生涯。从1894年的德勃斯案到后来的麦克纳马拉案,以及1912年为自己的贿赂案辩护,丹诺都是作为劳工律师,为在美国工业发展中受到损害的劳工辩护。在此之后,丹诺停止了为劳工辩护,转而为受压迫的人,尤其是黑人辩护。最终,他作为一个刑事辩护律师,获得了国际声誉。

丹诺辩护的第一个劳工案,使他一举成名。在1894年的德勃斯案、1898年的托马斯·基德案、1903年的无烟煤诉讼案、1907年的海伍德-梅耶-皮特波斯案以及1911年的麦克纳马拉案中,丹诺总是坚定不移地站在劳工一边,为劳工辩护。当时的人评价说:每一个重要的劳工案,没有丹诺的参加,将是不可思议的。工人和资方被卷入猛烈的工业冲突,丹诺在这样的时刻站出来为劳工辩护,使他深受到劳工们的喜爱,但却受到美国资本家们的憎恨。

丹诺参与的每一个劳工案都受到了相当大的注意,他自己的贿赂案也引起了如下的反应:很多报纸都详细报道了此案,自从德勃斯案以来,丹诺的形象就被定格为替贫苦、软弱以及不受人欢迎的人辩护的被告律师。这个意外的起诉震惊了全国。

贿赂案结束了丹诺作为劳工律师的生涯,迫使他开始为生计而办案。他回到了芝加哥,开始了他生活的另一个阶段。他开始为一些声名狼藉的人辩护,成了一个骗子的代言人。不过,他仍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里波路-娄伯案中,他吸引了公众的想象力,而通常只有很少的案子能有这样的效果。在审判中,他运用娴熟的辩护技巧,将他的当事人的性命从绞刑架下解救了出来,并且第一次使精神病学成为刑事案中量刑的主要依据。丹诺的大部分名气和传奇都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之上:他说服公众不绞死里波路和娄伯,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他还使这两个人免受强制死刑。

史库柏斯案和里波路-娄伯案对20世纪初的美国公众具有同等的吸引力。该案后来被搬上了银幕和舞台,其法庭记录也被出版。而丹诺的大部分公众形象也都来源于此。

这一时期,丹诺参与的其他案件,尤其是他帮助黑人的那些案件,也都扩大了他那传奇般的形象。但这种传奇形象在他辩护的最后一个案子--马西案中,却受到了质疑。1932年,海军上校汤米·H·马西在夏威夷,因妻子遭到强暴,枪杀了夏威夷人约瑟夫·卡哈哈威。丹诺接受邀请,替马西辩护。尽管丹诺声称他是因为需要钱,不得不接受这个案子,但此案中的每一件事都和丹诺自己所信仰的东西相悖,这个案子不是为穷苦人、持不同政见者或劳工辩护,所以丹诺的这一行动令很多认识他的人感到不解。不过,尽管如此,这仍然无损于丹诺传奇般的一生。

在丹诺的一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无偿地为穷人辩护。他的一位朋友曾赞扬他:他常常把他的时间献给了那些寡妇、孤儿。即使把芝加哥所有律师在这方面的努力加在一起,也仍然比不上丹诺。

对自己的这些行动,丹诺自己总结说:我为弱者和贫穷的人辩护,不计报酬,我将永远这样做。

此外,他这种为小人物服务的工作,还延伸到了公***演讲方面。在他所有那些演讲中,他始终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以及社会秩序的批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