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可以减刑吗
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是可以减刑的。
法律分析
对于死刑犯来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最后判了立即执行死刑的是没有减刑机会的。如果叛了死缓的,在自己缓刑期内没有各种故意犯罪的,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帮助破案或者研究出重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等等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减刑的条件区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没有机会减刑。如果是死缓,缓期执行的,在二年缓刑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