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是再婚,女方城阳户口,男方莱西户口,在城阳登记,男女双方需要什么材料?

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3张两寸的照片(红底)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青岛新闻网1月27日讯 1月23日,青岛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发布的2015年工作要点,从今年下半年起,青岛市将打破婚姻登记户籍地限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放户籍地婚姻登记试点。青岛婚姻登记新政何时实行?针对不同户籍地人群,青岛婚姻登记有哪些规定?对此,本网记者采访了民政部门相关人员,独家盘点青岛婚姻登记七大热点。

热点一:青岛婚姻登记新政何时实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作为市民政局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之一,青岛将试点放开区市户籍限制。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青岛市民进行婚姻登记有望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网友“青青青岛市民”提问:“外省外地也可以在青岛领结婚证吗?还是说只有青岛周边平度、即墨这些区市?”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据透露,全市试点开放户籍地婚姻登记,针对的只是青岛市户籍人口。比如男女双方一方来自莱西,一方来自平度,按原来登记办法,只能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也就是到莱西或平度的婚姻登记处。等到新政策实行后,他们就可以在青岛六区四市的任意一处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青岛每年约有7万人登记结婚,全市试点开放户籍地婚姻登记是全年民政工作之一,具体实施时间不能确定,这项工作即将进入调研和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完善阶段。

热点二:一方青岛户口,一方外地户口,如何登记?

根据规定,结婚登记手续要男女双方***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所以,一方是青岛户口,一方是外地户口的,只需到青岛户口所在地或者外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除青岛户口外,另一方为内地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若另一方为香港、澳门、台湾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其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热点三:一方青岛户口,一方外国人,如何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热点四:两个外地人能在青岛登记吗?

记者拨打了市南区婚姻登记咨询电话,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实行的是当事人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的制度,外地户籍人口无法在青岛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回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热点五:婚姻登记信息全省联网,能查到什么?

从2011年起,我省婚姻登记信息已实现全省联网,在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登记,全省其他登记处都可查到登记信息。

记者电话联系了胶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1年后,我们可以查到省内的结婚信息。但是,如果在外省结婚的话,本省是查不到的,这给避免重婚现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热点六:异地结婚如何迁移户口?

夫妻户口不同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热点七:登记时无法提供户口簿怎么办?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