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退伍后真有优惠吗?能安排工作吗?我是学法律的,警官专科学校!

你好,没有包分配,但有很多优惠及优先录用政策,以下是我给你找到的资料信息,你认真看:

就业安置优惠

被批准入伍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优先安排使用 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义务兵的优抚安置有没有法律保障?

答:不少青年在报名应征时,很关心义务兵的优抚和退伍以后的安置问题,对这些问题,国家民政部优抚、安置司作了解答。 对农村义务兵家属如何进行优待?答:根据《兵役法》规定:“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家属,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给予优待”,即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经县(旗)、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所发军人入伍通知书,并根据兵役法所规定的服役年限进行优待。超期服役的,根据部队的证明,继续对他们的家属进行优待。对城镇义务兵家属如何进行优待?答:《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家属,生活困难的,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职工应征入伍后某家属有何优待?答:根据有关规定:机关、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青年职工,他们的家属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军属待遇给予优待;原住机关、团体房屋,允许继续居住;其家属的房屋,允许住至其退伍为止;本人服役期间,家属享受原所在单位的劳动保险待遇。农村义务兵退伍后怎样安置? 答: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退伍义务兵是农业户口的,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城镇义务兵退伍后怎样安置? 答:按照《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和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退伍义务兵安置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前提下,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安置办法,保证退伍军人第一次就业。“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等等。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如何安置? 答: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认真分析一下,希望能帮得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