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我国的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
不一样,主要在以下三方面
1、历史渊源。即指引起特定法律规范产生的过去的行为、事件和法律。换句话说,法律的历史渊源是指特定法律规范与历史上出现过的行为、事件有什么联系,或从历史上某种法律中汲取了什么内容或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2、理论渊源。即指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源泉。这些理论提出并论证了某种社会行为或法律原则的合理性,并得到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普遍认同,成为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基础。
3、本质渊源。即从本质上说法律来源于什么。
而法的渊源的表现才是往往同法的形式有很大的重合性。而这里法的形式则是一国的法和法律规范的既成产品,是以某种形式存在的已然的法。主要指法所实际存在的方式或形态。法律形式是一个应用很广泛的概念,几乎在各种法学学科中都可以看到,像法理学中讲述法律渊源的一般理论。
扩展资料:
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2、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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