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遗失登报声明怎么办理
公章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是企业身份信息的证明,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是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如果公章丢了我们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遗失备案,然后要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进行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今天就带大家了解:公章丢了怎么处理,公章遗失登报声明怎么办理。
公章丢了怎么处理
第一步:报案
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时间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二步:登报声明
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具体刊登要求可询问当地工商局),声明公章作废。
第三步: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步:新刻印章
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新刻一个印章,新刻的印章不能与之前丢失的印章完全相同。如果需要电子印章,可以在法大大免费申请,只需通过企业认证即可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