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辩论赛

许多人认为法律是无情的,是因为法律总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触犯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违法者当然是无情的。但是法律对于受害者是有情的,因为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从在保证统治阶级利益的情况下,法律是相对有情的,比如废除残酷的刑罚,在执行没收财产的时候保证罪犯亲属的生活,对罪犯实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特别是对未成年犯罪更是要人性化,从这方面来说,法律是有情的。

正因为法律对每个人都无情,这才是最有情的表现 。何谓之情,它关心的是每一位公民,它对所有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它的公正就是博爱,所以法律是有情的。说法律无情,是一种极端的法律客观主义的理解结果,然而这种客观主义走向的是机械主义。认为法律就是文字,就是载体,是把法律仅仅理解为一张纸或一本书。众所周知,法律需要执行,需要实施。我们执行和实施的其实是规则,甚至是规则中的精神,它体现在法律文本之中。法律文本与法律是不同的,前者是载体,后者是负重;前者是死的,后者是活的;前者是物化的,后者是精神的;前者是无情的,后者是有情的。法律无情说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人们更多的是把法律当作一种精神、一种思想、一种公***意志。法律人的最高意识是秉公办事,铁面无私。但是无私与无情之间存在天壤之别,前者是褒义的,后者是贬义的;前者是职者之理念,后者是小人之冷漠;前者是情之最,后者是义之渊;前者是人性,后者是牲性。所以我方认为法网有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不会允许任何犯罪行为,逃避它的制裁,更不会允许任何执法行为,掺杂个人感情。在法律与人情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但离开法律,人情又无处不在,这就是法网无情,法外有情。

法是构建一切社会生活的基础,它具有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具体表现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作用;社会作用具体表现在调整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因此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效能。正是因为它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它的严肃性,决定了任何人任何事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忽视法律,以情代法的执法行为,势必受到法律的严惩。法网无情,它不会规避人情。表现在法律的执行上,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决不允许徇私枉法,掺杂个人感情,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然而,法网无情,法外有情。人需要语言的交流、情感的沟通,抛开法律,可以讲人情、处感情,情无处不在。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这就要求每名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特别是检察人员更要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能,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建立正确的交朋友原则,深刻剖析法律与人情的关系,摆正态度、明确方向。法律就像是一张密网,在法内,要依法办事,在法外,可以讲人情。关键是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依法行使检察权,不苟于财,不苟于利。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代表的是国家的尊严,要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不徇私情,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做到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