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牌出现交通事故归什么部门管
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条规定:“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据此可知,军人、军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与一般情况不同的是,如果需要对军人进行刑事、行政处罚时,须由军人所在的军队、武警部队的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实践中,若军车发生交通事故,凡不涉及地方人、车、物损失的,由部队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部门处理。如果涉及地方人、车、物损失的,则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需要对军人吊扣驾驶证、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队处理。但军队内部对军人进行刑事、行政处罚时应充分尊重地方事故处理机关的处理意见。也就是说在军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若要追究军人的刑事责任时,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交通事故处理意见转达给军队,由军队进行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此无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