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残疾证如何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残疾人证的办理:1、申请: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证件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审查;3、评定: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4、初审、填发: 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5、市级残联对申请人办证申请、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对于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享受优惠政策、扶助规定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也是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