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和大陆的法律是否相同

不相同....连法律的名称都不同...

例如...大陆叫过失杀人.....香港就会叫误杀...

刑期等等都会不一样....

香港是会以基本法+英国以前的法律(秉承西方的法制)+之前的案例...

大陆是就是区别于英美法系案例法的成文法...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第二,法律适用不同。

前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后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

第三,判例地位不同。

前者不是正式渊源,后者是法

第四,法律分类不同

前者分为公法和私法,后者分为普通法、平衡法

第五,法律编纂不同

前者倾向法典形式,后者倾向单行法

第六,诉讼程序不同。

前者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后者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同时还存在陪审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