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我国财政收入体系所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和发展”
你可以参考一下下面这篇文章,我觉得基本上说的就是这个问题,你的三个问题都涉及到了,按照这个再加上一点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就可以了哦。
我国财政收入结构改革的路径
(一)对我国财政收入结构状况的基本评价
1.我国财政收入结构的现状分析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连续几年保持近1000亿元的递增速度。但是,作为规范性最强的财政收入形式,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仍然很低:1995年为10.54%,1996年为10.07%,1997年为11.01%,而到了1999年仍没有超过15%。
与此同时,以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政府为收入主体,不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费、基金、集资、摊派等收费却逐年膨胀,占GDP比重越来越大。据有关方面统计,截止1997年底,仍有全国性部门和行政事业收费项目344个,全国各类部门基金421项,省级以下收费项目更多,全国收费总规模以接近预算内财政收入的50%,近几年又有进一步膨胀的趋势。据估算,收费已占财政总收入的50%以上,而宏观税负一直徘徊在比较低的水平,税收占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预算外)比例严重失调。
2.我国财政收入结构现实状况的负面效应
由于我国目前财政收入结构中税费比例严重失调,所带来各方面的影响表现出负效应。具体状况如下:
对经济的影响。我国现行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一方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环境。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守法经营,谋取最大的利润,税外收费具有极其浓厚的行政管理特征和不可预测性,这使得投资者难以准确测算投资回报率,也使投资实际收益与预测收益相去甚远,从而加重投资者负担,挫伤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另一方面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对财政的影响。由于我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过低,税收缺位,使税收调控经济功能弱化;收费规模的庞大侵蚀了税基,形成了费挤税;而收费收入大部分成为地方部门的利益,没有形成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可支配的财力,大量收费必然形成对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分割。事实上,由于以费挤税,财政预算外资金的膨胀过程就是财政收入削弱的过程。
对社会政治的影响。由于财政收入结构中费挤税状况的存在,一方面由于收费的法律约束性较弱,使大量的资金游离于预算外,必然滋生腐败,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由于收费恶性膨胀,直接导致企业和老百姓,尤其是农民负担加重,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二)建立合理财政收入结构的路径
建立合理财政收入的目标。根据公***产品与准公***产品理论,界定我国税费的征收范围,以税费的规范界定和收费权限的界定为基础,对现行各项收费的性质及特征进行分析,划分税和费、合理收费与不合理收费的范围,然后进行税费归位。理顺财政收入分配结构,应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以税收为主,少量必要规费为辅的财政收入分配体系。
建立我国合理财政收入结构的改革措施,第一,费改税。即将那些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以税收的形式进行规范。适合进行费改税的项目应具备征收范围较广,具有长期稳定收人来源的条件。根据以上条件,现阶段费改税应包括将社会保障统筹收费改为社会保障税,车辆购置收费改为车辆购置税,公路养路费改为燃油税,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教育费改为教育税等。第二,保留必要的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今后我国政府收费项目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的登记、注册、审验和颁发执照,可按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二是特许使用国家资源进行经营活动,可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三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间进行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可按规定标准收取一定费用。第三,逐步将政府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将收费纳入预算内管理有利于扩大财政可支配财力,增强其宏观调控能力。从长期来看,所有的财政收入都应纳入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的完整性。
二、影响我国建立理财政收入结构的因素分析
(一)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
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包括宪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以及法律制定的程序等。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对财政政策制定的影响是毋庸质疑的。这种影响是集中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中央政府各部门之间,特别是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上。我国是中央集权制国家,在中央、地方两级政府的权利分配上,宪法明确赋予中央一级机构税收立法权,即全国人大拥有税收立法权,国务院经人大授权,可以制定和实施不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条例。
此次财政收入结构改革将会新增燃油税、社会保障税、教育税等新税种,这些税种的开征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及人大没有在本地区开征新税的权利。而现在以收费状态存在的上述各税,各地区可以自行制定有关政策,相对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因此,在费改税的过程中,由于利益关系的存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在税种开征、税制要素确定和税收收入在中央地方间分配方面将会产生矛盾。而历史问题的现实解决方案将会以艰难的谈判形式进行。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前期的艰难准备工作,可以为此次改革提供借鉴。
此次财政收入结构改革的一大特点,就是涉及各权力部门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如燃油税涉及财政部门与交通部门的关系;社会保障税涉及财政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关系;农村费改税涉及财政部门与地方政府或基层组织的关系等等。改革必然触及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断”了一些部门的“财路”。因此不排除在改革方案讨论和推行中,个别部门和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或财政部门讨价还价,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暗中设障阻挠。
总之,由于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和财政收入结构改革目标决定,此次改革将涉及中央、地方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牵涉到沿袭多年的既得利益格局的变化。因此,改革将涉及到我国政府职能、决策体制、法制建设、财税制度、财力分配等多项改革,是一项关系各方面利益调整的重大工程,自然会表现出复杂性。
(二)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基本经济状况是:近几年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尽管经历了东南亚经济危机和国企改革的影响,我国近年GDP每年仍以8%左右的速度推进。这为财政收入结构改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背景,使费改税实施开征新税在具有较为稳定的税源和较为广阔的税基的基础上进行。
但是,近几年由于我国宏经济出现了紧缩的局面,为拉动内需,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使财政支出呈刚性增长。由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偏低,我国每年不得不采用增发国债的形式来平衡预算,致使财政风险问题现实存在。良好的经济形势与困难的财政形势之间的不协调,影响了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和以后改革的推进实施。另外,我国在目前宏观经济调整中采取的经济政策,无法确定是否会产生不良后果。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直接影响财政收入结构改革在未来时期的实施效果和改革目标的实现。
(三)改革实施中产生相应成本的影响
改革是政策的创新、制度的创新。在对现有体制的改革过程中,会破坏现有的平衡,这必然产生相应的改革成本。我国财政收入结构的改革,也将面临着改革成本对改革成功度的影响。
制度成本。财政收入结构改革措施之一是费改税。今年将会有许多新税种出台,多个新税种的设立将会使税制结构趋于复杂,这又与1994年财税改革目的一一简化税制相矛盾。另外,财政收入结构改革措施还包括“规范费”,改革的制度成本也会产生在“规范费”方面,随着收费的清理,一些收费将会取消,收费机构也将会随之取消,从社会安定、改革平稳过度角度,必须对取消收费机构的人员进行安置,这必然会在短期内产生物质耗费,也会在一定时期内造成社会不稳定。
管理成本。财政收入结构改革是以税费调整为基本内容的,开征的新税都是税源分散、征收管理复杂的税种。这些税种的征收无疑会加大我国目前已经不低的税收征收成本,同时也会加大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带来效率的损失。
中央和地方政府“博弈”中的损失。财政收入结构改革过程中必然对税和费、新开征的税种和相关税种的中央、地方分配关系重新加以划分。这将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利益调整中的“博弈”。例如燃油税和社会保障税这样较大的税种列为中央税,则地方政府在收费被规范的情况下,地方财力受到约束,其结果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上的“讨价还价”更为激烈,并有可能抑制地方政府经济的正常发展。相反,如果将较大税种划为中央、地方***享税或地方税,则中央政府将失去一次提高政府财政收入所占两个比重及增加中央财政收入能力的机会。
(四)国际因素的影响
财政收入结构改革,必然要受到国际相关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国际上的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财税政策对我国改革将会产生一定影响。从近几年理论界关于费改税的大讨论中不难看出,中央此次改革明显受西方发达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国际上一些不确定行为对我国具体税种的改革也存在影响,燃油税为例,燃油税在相关法律出台和税种反复论证的充分准备下迟迟没有出台,原因之一是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不稳定,造成油品价格忽高忽低,同时国际成品油的走私活动直接对燃油税改革的实施产生影响。
三、建立合理财政收入结构需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确立了我国合理的财政收入结构目标,并不等于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改革的成功,我们必须在对改革成功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影响改革成功的关键问题。
(一)改革方案设计必须保证可持续的操作性
渐进式改革是由一系列小的步骤组成,旨在实现一个既定的目标。而一揽子方案则由一系列相关的重要措施组成,这些措施被一起设计出来并同时出台。从政府角度,一揽子方案的改革会引起社会震荡,改革的风险很大,而渐进式改革只需有关部门通过逐渐的变化完成,容易被执行改革的财税部门控制和管理;从普通百姓的角度,由于人们对未知的事物比较恐惧而且难以很快接受,所以只有渐进式的改革政策有助于人们接受改革方案。渐进主义也有其弊端:改革持续的时间过长使改革效应递减;逐个改革方案的连续出台而使改革执行的财税部门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人力和财力组织政策出台前的讨论、论证及颁布后的监督、反馈和及时调整工作,从而降低改革成效。要将这种负面影响降低至最小,政府在改革具体方案的运用上,一般应保证方案的可持续操作性。
去年车辆购置费改为车辆购置税,已拉开了费改税的序幕,但其他由费改税的相关改革内容既缺少总体规划,又缺少税种出台的相应计划,致使人们缺少对费改税的清晰认识以及对费改税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预期和相应的应对措施;在规范费方面财政部门也迟迟没有对现行收费的清理整顿做出总体规划,致使零打碎敲做出一些取消部分收费的决定。从目前财政收入结构改革已进行工作的状况可以看出,此次改革缺少总体布局,改革方案的推进缺乏可持续操作性,这些都将使改革的效果降低,影响改革的成功度。因此,在确定了渐进式的改革方案以后,目前改革面临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制定改革总体规划,另一方面是保证改革方案的可持续操作性。
(二)防止可能出现的制度回归和改革逆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经验证明,每次改革由于对改革过程总体把握和控制难以到位,加之每次改革都涉及到深层次的利益分配和调整,因此每次改革都在改革完成后的一段时间出现不同程度的制度回归状况。
此次财政收入结构的改革由于涉及到中央、地方、部门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会使改革呈现出复杂性,因此必然使改革经历渐进过程。为了防止制度回归,必须在进行财政收入结构改革的同时,全面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其他地方改革,尤其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可以以此次财政收入结构改革为契机。一方面进行税制结构调整,适当不放部分税收立法权;另一方面,将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重新进行划分,在保证中央财力的同时,应给地方一定因地制宜的权力。为了减少改革阻力,可以采取稳妥、过渡性的改革方案积极逐步完成目标。
(三)在“规范费”方面应加大力度
财政收入结构改革工作的重点是规范费,甚至可以说“费改税”的实质就是“规范费”。我国目前的税收理论水平和税收征管水平与收费的管理水平相比,“费改税”的工作比“规范费”的工作容易完成,“规范费”无疑将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从目前我国收费的管理水平上看存在很大弊病:立项定价管理没有得到执行,资金收支管理不健全,监督检查管理弱化等。如果不解决“规范费”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财政收入结构改革将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税务部门对费改税新开征的税种通过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提高了税收收入;另一方面收费的现状没有得到及时改变,企事业单位和普通百姓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有加剧的可能,如果出现这种局面将会直接影响改革的效果。
实现“规范费”的目标必须做以下几方面的努力:第一,建立完备而且具有权威的收费管理组织系统,可以将收费作为收取准公***产品价格行为,由物价部门负责管理,收费所形成的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第二,根据系统管理原则建立收费控制系统,包括决策调控系统、监督调控系统和收费管理信息反馈系统。第三,切实加强收费的资金管理,明确收费形成的资金性质是财政性资金,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
结论:财政收入分配结构改革是本届政府的施政目标之一,也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以“税收收入为主,少量必要规费为辅”的财政收入结构体系。但是由于财政收入结构改革是一场既涉及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又涉及中央、地方政府以及部门间利益关系,决定了此次改革的艰难性。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我国政治体制、宏观经济状况、国际因素和改革相应成本这些特定因素在特定时期对改革实施和改革成功的影响。特别是要解决改革方案设计的可持续操作性以及“规范费”的几个关键问题,避免体制的回归和财政收入结构改革的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