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税向谁征收

法律分析: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反补贴税是按补贴数额进行征收的。出口国为其出口商品提供补贴的目的是提高出口商品在国外的竞争力。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目的则在于使得到补贴的商品失去人为因素的竞争效力。进口商品被征收反补贴税后其价格就会提高,这样就抵消了它所享受的补贴金额,从而削弱它的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