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人是不是有些不好的习惯?

呵呵,那要看法学的修炼了,半瓶水经常晃,不过话说回来了,学习法学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基本没有整瓶水的家伙,就算是律师也会对同一个案件有不同的结论。

学习法学的人,如果确实进入法学的门槛了,而不是混日子的家伙,一般逻辑能力比较强,用语比较严谨,比较容易出现不够感性的问题。因为,法理是理性的学科,不是文学创作。

从法学角度看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学习法学比较深的话,但是,也有反作用,因为看多了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反而没有一些农民的维权意识强。有时法治的进步正是需要人们的勇气。

对一般社会大众而言,法律的语言与理论宛如天书,难以亲近。而法律人的法律思维就是这样一种由法律人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基于法律理性的视角和传统来观察社会现象、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方式或习惯。

法律人的思维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具有专业特征,不可避免地要体现作为思维主体的主观个性,即法律人的自我意识,如嗜好、习性、直觉、偏好(甚至偏见)等主观、非理性的东西。

或多或少地体现法律人不同于其他行业人的独特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由此形成了不同的能力。这些不同的存在是正常的。

呵呵,还有从逻辑的角度分析,所谓的坏习惯是从不同的人的角度来看的。非法律专业的人看见法律专业的人在玩弄他的专业技巧的时候,会本能的反感,但是,有时生活中必要和经常使用法律知识正是一个法律人更深入学习法学必然的一个阶段。因为,书本上的案例都是有标准答案的,生活中的案例都是复杂多变的。从生活的角度看可能的坏习惯,在学习和工作的角度可能就是好习惯了。

其实,每个行业的精深者都会本能的有“职业病”或“专业病”,比如:会计对做帐的敏感、医生对疾病的敏感、法律人对法律的敏感。

例如:

有一次,我到一个医生家玩,发现他的行为中洁癖非常严重,似乎什么都要消毒的感觉,我甚至不敢在他家使用卫生间,吃饭也很辛苦,似乎每时每刻都要考虑是否用公筷和公勺,我甚至怀疑我离开后,他会把我用过的碗都丢了,呵呵,以后我再也不去他家玩了。从一个医生的角度,他觉得很正常的东西,对其他人来说就是莫名其妙。

我一次准备买房子因为将钱存在银行的时候,一个银行的朋友就不停告诉我如何存取才能获得最好的收益,我的那个吐血,我总不能为了赚一点利息就整天计算利率吧。

所以,不同的专业都有自己的古怪的习惯,是好习惯和坏习惯,只是角度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