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备案?谢谢?

老大,问题好多哟!

1.为什么要备案: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利益的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为了方便管理,防患于未然,杜绝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我想的。。。)

4.你所说的实际履行的合同应该称为阴合同(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合同

5.纠纷如何处理请参照/folder14/thesis1300/showcontent/showcontent.php?contentid=4634&tablename=article的“四、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处理”及“五、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实体审理中的几个问题”

6.据我个人了解,分包合同也实行备案制吧,不过也许各地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