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和人权的关系?
1、人权与主权并不是一对相互冲突,甚至相互对立的概念。
2、恰恰相反,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和统一性。
3、在当代的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中,人权与主权也是并存的,而且都拥有应有的地位,***同地为着世界和平和正常的国际秩序,为增进人权的正义事业发挥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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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原则
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要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
换言之,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各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各国自行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其他国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
现代国际法确认上述内容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和现代国际法的基础。
在国际实践中,只有互相尊重国家主权,才能使国家主权原则得到切实的保障。
相反,如果各国可以互相干涉,可以恣意侵犯,可以借口主权性质不同而兵戎相见,国际关系就要混乱,国际法也就无法存在了。
因此,将国家主权原则比作各国保护自己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法律盾牌,是完全正确的。
国家主权原则对国家、对国际法都有重要意义。
国家主权原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特别是二战之后,几乎所有的国际文献都确认了这一原则,包括《联合国宪章》。和平***处五项原则将此原则列为首位,也说明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中国法学网-论人权与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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