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电动车着火物业有责任吗

楼道电动车着火物业一般没有责任,但物业公司未能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业主的相应违规行为,并在制止无效后未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要看物业的责任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 如果物业按照规定安排的安保人员巡视;进出小区的非住户都有登记;主要路段和单元门处都有摄像监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了资料保存。物业做到这些,那么就可以认为物业公司没有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上述工作,那么可以视为物业管理工作有瑕疵,物业服务环节中有管理责任和失职行为。

一、电动车起火责任谁承担

电瓶车起火如果是产品缺陷所致的自燃,由厂家负责,如果不是则由车主承担。电动车失火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可以构成失火罪和消费责任事故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情节较轻的也需要处以拘留和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电动车自燃消费者如何维权

电动车自燃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