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财物是什么法律
故意伤害他人财物一般会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财产罪来进行处理,对于此罪轻者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比较严重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人的财产是不准任何人进行侵犯的,对于违法者不管侵犯的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有属于公有的财产这都是会受到严重的处罚。
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故意伤害他人财物,如果所毁损的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立案标准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