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散户养猪能办贴息贷款吗
一、农村小散户养猪能办贴息贷款吗?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二、农村养殖户可以办理无息贷款吗
现在好像已经没有这个政策了,现在的银行贷款业务管的比较严,也比较紧,农村搞养殖贷款都挺麻烦的,那里还有无息的贷款。
三、散户养猪补贴申请条件?
1.环保
不能在规划好的禁养区内进行养殖,且养殖要有环保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
2.办证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这一点是规模化养殖户,对于达不到规模的散养户只需要建立起养殖档案,不需要办理证件。)
二、2020年农村个体散户养猪有补贴吗?
2020年养猪是有补贴的,不过要想拿到补贴需要达到当地鼓励生猪养殖的标准才行,而且不同的地区补贴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湖南
年产能1万-3万头的,补助50万元;3万头以上的,补助80万元。对从省外引进原种猪的,给子补助1000元/头。
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积极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惠农担一生猪贷”担保贷款,利率优惠按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担保费统一优惠按年化0.5%执行。
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育肥猪保额800元。
2.江苏南通
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年出栏生猪数量在500-5000头之间(含5000头)的,按2%的比例予以贷款贴息;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贷款贴息比例从现有的2%提高到3%。
3.福建漳州
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贷款贴息补助等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育肥猪保额800元。
4.江苏苏州
对有地产生猪建设任务并完成目标考核的市、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同时,实施综合奖励政策。对新增出栏5000头以上、1万头以下商品肥猪的规模猪场给予50万元奖励。对规模猪场在规定期限内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在省级财政奖补400元/头的基础上,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再给予300元/头奖补,使每头新增种猪可获得的奖补达到1000元。
5天津
对核心育种场和新建种猪场引进种猪每头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底。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育肥猪保额800元。
三、2020年农村养猪有什么政策?
1.贷款贴息
国家鼓励生猪规模化养殖,对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场目前有贷款贴息政策;
2.保险
财政对生猪养殖场参加保险的给予保费补助等等。若散户想参加生猪保险,养殖散户可以乡、村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
另外,现在想拿到补贴的话是要达到当地的养殖标准,若是散户饲养几头是没有补贴的哦。以上补贴标准及政策仅供参考使用,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的农业部门。
四、2020农村养猪新政策
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2000到2999头的,补贴60万;1000到190万;500到999头的,补贴20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40元。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助资金给付到位养殖用地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也就是俗称的“建楼”养猪。
养区划定方面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对打着环保等名义搞“无猪县”“无猪乡”的,进行坚决彻底整改。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情形加强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支持,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等简单做法。保险方面截止,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把握时间窗口,持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贷款贴息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内,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运输方面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抵押贷款在辽宁、河南、广东、重庆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具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农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省级补贴范围,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应补尽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