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的定义和要件
盗窃罪的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盗窃罪修改的重要内容。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