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措施有哪些

一、证据保全措施有哪些

1、证据保全措施包括: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

(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权利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四十二条

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二、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

证据的种类包括:

1、物证;

2、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