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君千里是什么法律名词

葬礼是生者对亡者的情感表达。

葬,广义来说是处理尸体的方式。这方法可就多了,最简单的就是死后直接丢弃掉,例如《孟子滕文公上》有言:“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矣,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意思是说远古时代有人死了不埋葬,而是直接扔到野外。还有惊悚一点的处理方式,比如说“腹葬”,也就是吃掉。据说腹葬还分为两种,“生腹葬”和“熟腹葬”,这大概是因为食物不足导致的吧,目前在非洲大陆和南美洲雨林的部分氏族中依然存在这样的现象。当今社会我们熟知的一般方法是火葬和土葬,同时在其他民族和地区还会有各种千奇百怪的葬的方式。

礼,名词时表示礼仪,动词时可理解为对某人表示尊敬。当人们意识到死后暴尸荒野亦或者被“吃掉”似乎都不是理想的处理方式,这时广义葬礼行为就出现了。在我国,考古学家发现最早埋葬死者的这一行为出现在距今约2.5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在这片遗迹的葬室中***发现七个人骨,年龄范围从新生儿到老人均有。由于发现骨骼上有殷红的赤铁矿粉和出土少量陪葬品,有专家认为这是最早的葬礼仪式,红色的铁矿粉可能是在模拟血液。

葬礼的意义从一开始应该是朴素的:安葬死者使其尊严不受践踏。但随着社会认知的发展,朴素也变得越来越奢华和浮夸。

首先,宗教的介入让葬礼变成亡者的新生。

万物有灵的思想使人们开始思考有关灵魂的归宿。死而复生?那就把人做成木乃伊,千万年后就会再次复活。死后会去天堂?那就把人埋在教堂,离上帝最近的地方。死后会轮回转世?那就直接烧掉吧。在中国古代强调事死如事生(有些地方现在也是),认为人死后会魂归地府,和先人们一起过着和人世间一样的生活。那就把人埋在地下,把生前的东西全部一并埋下,甚至伺候的人也一并埋下去。最有名的莫过秦始皇,他埋了一座宫殿和一整只军队。

其次,社会关系的介入让葬礼变成了生者的狂欢。

以我国土葬为例,葬礼从最初的“挖个坑埋进去”的简单过程,变成了需要经过很多天很多个步骤的长期流程作业,最夸张的莫如孝庄太后37年不入地宫的历史事件。而葬礼的所需的空间大小也从最初的“坑”越变越大,最终变成了文明奇迹,例如唐皇陵皆从山腰凿山而建。更不说这些人类奇迹里面埋藏了多少智慧结晶和稀世珍宝,以至于曹操打仗时掘王陵而充军饷。

葬礼在当今社会越来越趋于理性,除了部分欠发达地区还在兴盛土葬厚葬。对现代人来说身后事尚不可知,所以葬礼最大的意义应该是: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此生缘尽,来世相逢。如果还有来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