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狸的形象有版权吗?看到它的原作者都说阿狸是一个品牌,如果使用阿狸作为我的产品品牌来搞,属于侵权吗

阿狸的形象版权,阿狸的形象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拿来做你自己的品牌属于侵权。

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2013-11-1 11:24在/portal.php?mod=view&aid=4141发表了阿狸的隐私政策和版权声明。

隐私政策和版权声明2013-11-1 11:24

“阿狸”,是目前国内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原创动漫卡通形象,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视觉传达专业硕士学位毕业的Hans徐瀚所创作,其形象为一只穿着白色短裤的、红色的小狐狸,深受大众的喜爱。

北京梦之城文化有限公司是以运营 “阿狸”形象为主的动漫文化公司,是“阿狸”卡通形象的版权合法拥有者。本公司以设计“阿狸”系列形象与童话故事、研发“阿狸”系列形象表情为主线,整合动漫网络资源,带动相关衍生品的发展,形成了以“阿狸”系列形象创作开发、推广运营、衍生品生产、客户维系等为主体的多元化产业链。

为保护相关产品知识产权,本公司已对“阿狸”形象进行了全面的版权、商标、专利注册登记。

本产品手册中所列“阿狸”卡通形象及相关产品,如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必须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经过本公司授权。

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阿狸”形象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传播、抄录或用于产品的生产、销售。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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