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能用钱来买命吗

法律分析:死刑犯不能用钱来买命。有些案件能够用钱来摆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1)通过律师论证,使案件中一些不扎实的证据凸现出来,使法官据以判死刑的理由不足够充分;(2)通过诉辩双方的辩论,使案件的法律适用存在分歧,且任何一方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法官;(3)通过法庭调查,使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的刑讯逼供或程序上不合法的情况浮出水面,但认定当事人犯罪的证据又不能根本推翻;(4)暴力犯罪中民事部分得以调解解决,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放弃追究;(5)职务犯罪中主动退还全部赃款,为国家挽回了损失。死刑案件不是都能够通过钱来摆平的,案件中必须要存在一个钱与刑的“关节点”,而这个关节点则要求具有丰富辩护经验的律师从复杂的案件里寻找,找到了,钱就能买命,找不到,有钱也买不了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