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多少
预付款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另外对于包工包料的项目,工期较长的,一般按10%-30%的合同款进行预付款的支付。对于包工不包料的项目,则可以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预付款与定金有的区别有什么: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
1、在效力方面,存款适用于存款罚款,而预付款没有这种效力;
2、在功能上,存款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属于债务履行的范畴,其主要功能是提前履行部分债务;
3、存款的交付本质上产生存款合同,存款合同和主合同是两个合同,预付款的交付属于履行主债务的一部分,不构成独立合同;
4、存款只能在交付后成立,只要双方同意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就可以成立;
5、存款一般一次性交付,预付款可以分期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