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务员考试要求法律专业本科以及学士学位,可以用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以及文学学士学位报考吗?

不可以,报名条件必须是法律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者。二者必须同时满足。有的高校并不具备学位授予的资格,或有的学生因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或复议,可以不授予或撤销该学生的学士资格。一、《学位条例》第四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达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学位条例》第十七条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三、《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四、《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五条 

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