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4岁女生发关系要负法律责任?
满14岁女生发关系是否需要负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
1、行为人跟不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这个情况下,只是14岁但未满周岁的,要负法律责任,属于强奸罪;
2、而女生已年满14周岁时,在发生关系时是自愿的,这时不用负法律责任。
强奸罪处罚如下:
1、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严重情节如下: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综上所述,和14岁女生发关系要不要负法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但如果属于强奸罪,就属于刑事案件,需要受到相应处罚,包括有期徒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择一重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