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公告

一、证书颁发范围

 2020年在呼和浩特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

 二、证书颁发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将实行分批次、预约制,以窗口颁发方式进行。领证人员请于4月19日上午9时开始登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plawreg/index.jsp)预约领取时间,并做好按照预约时间前来领取的准备。

 1、颁发日期:4月21日至4月29日(周六、日不休息)

 2、颁发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颁发地点:呼和浩特市公***法律服务中心(滨河北路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东侧一楼大厅)

 三、有关注意事项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工作人员将对证书进行首次登记。

 2、因疫情防控常态化,领证人员应遵守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和批次领取证书,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发证场地依次领取。

 3、如因疫情等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领取证书人员,请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前来领取,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将妥善保管。

 4、咨询电话:0471-6649688、664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