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小说的一些法律问题

算是侵权。

但除非你的小说红的全国皆知,才会有无聊的人告发你侵权。

原则上来讲,其实同人小说,实名NBA小说等等,把别人小说里的人物或现实人物拿来作自己小说的主角,而未征得他们的同意的,就算侵权。

但我国这方面法律不完善,就算你把别人写的小说拿来用,而没多大商业规模的话,也不会有人来找你麻烦的。

比如起点中文网,那些把别人小说里的东东拿来用的,不照样可以VIP签约么?

他们只不过是赚口饭钱,自然没人去说他们侵权。

但如果他们的小说搞大商业化,就会有当事人来告他们侵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