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的法律后果
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通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欧陆风情岸11栋a单元801室发生火灾,在801室经过搜救后发现有七人已经死亡了,不过火灾尚未波及到其他住户,经官方调查应当是人为纵火,那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放火罪。
一、纵火人构成放火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安全罪,只要是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安全的行为,都有可能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而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的放火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同一栋楼住户上的人身安全,在客观行为上已经符合放火罪的实行行为日。而对于放火罪而言,存在着结果加重犯的场合,即只要造成了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死亡结果,并且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对该死亡结果具有认识,并且是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那么就可能构成放火罪的加重刑。而对于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在本案中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纵火行为,而早已威胁到该栋居民楼里其他人员的安全,因此已经构成了放火罪的既遂。
如果我们身处的环境里发生了火灾,我们一定要记得及时的拨打119火警电话,另外,如果身上起火应当先恢复冷静,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或撕下,通过翻滚将火压灭,但注意一定不要穿着但获得衣服乱跑。另外,如果火势在蔓延时,我们必须要用衣服掩盖好口鼻,然后俯下身子,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通道撤离,一定要避免大声的呼喊,防止有毒烟雾进入我们的呼吸通道。
这次火灾涉嫌人为纵火,而且造成了多人的死亡,我们相信法律一定会让纵火者承担他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