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犯罪的人有几个懂法律

现代法律体系中,判死刑的一般都是自然犯,就是没有任何法律知识,仅凭借良知或者公序就能知道该行为不应该实行的犯罪。一般不会存在问题中担心的“看似无甚影响的事情……莫名其妙被判个死刑……” 的情形。

至于法学本身对逻辑和生活阅历有一定关系,放在中学作为必修课在世界其他法制发达国家也未见,一般法律学位和从业都是比较有严格准入的领域。而且这涉及基础教育体制改革问题,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牵一发动全身。但是作为兴趣选修课,仅仅对中学生进行简单法律知识原理介绍倒应该是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