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审理案件被法院发送至微信公众号上。但内容却有些歧义。导致其他公众号篡改转发。已经影响到我生活。
如果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如庭审的过程不公开)。但为了保障司法公正,法律规定最后的判决必须要公布出来。
在判决书的事实陈述部分,为了避免对当事人的不良影响,法院可以采用化名的方式,如果法院没有这么做,你可以向其申请使用化名而非真名。
同时需注意的是,没有法律明确禁止法院公布采用真名的判决书。
以上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另外,对案件进行篡改然后发布的其他非法院公众号,如果使用了你的真名等信息,你可以对其进行举报,或者提起隐私权侵犯的诉讼。最后祝愿你生活愉快,不要被陌生人的语言影响到心情。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