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连云港市连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公开招聘人数为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20日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东部城区人力资源市场(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5号)。咨询电话:0518-82312005
报名材料:现场报考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lyqzq2008@sina.com,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个人自主择业。聘用者配偶、子女愿意来连者,根据其配偶的需求及条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子女需要在本地入学者,安排就近入学。
聘用到代码为01、04岗位的人员待遇:
1、聘用期内工资除享受同等事业单位待遇外,另给予每年补贴5万元。
2、聘用期内在连云区购房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干部人 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区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电话:0518-82238783
传真:0518-82238783
附件一: 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
附件二: 招聘单位简介
附件三: 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