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不尽责任怎么投诉
法律援助律师不尽责任投诉方式如下:
1、辖区居民可先向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后,再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和指派。
2、可以拨打12368热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3、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看守所等场所找寻法律援助机构的派驻值班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结果:
1、五河县司法局收到投诉后,应当填写《法律援助投诉登记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1)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
(2)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2、 五河县司法局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答复书》。
3、 投诉人对五河县司法局投诉处理答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