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达成协议,签字,按了手印后又反悔,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约束
根据合同法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第8条第2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鉴于双方达成协议且签字,合同形式上已经成立。但是,合同法第52条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做出了规定:a.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损害社会公***利益;e.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若满足前述条件之一,合同无效,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进一步,合同法第54条对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作出了规定:a. 重大误解;b. 在合同订立时显示公平;c. 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
综上,即使合同已经成立,合同的效力还须满足一定条件。如果不存在前述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合同当事人。当事人反悔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