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经典案例

国内首例:义联成功调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四十三人集体案

该案件发生于2008年9月下旬。李洪生等43名来自8个省份的农民工在北京福拓公司从事石材加工等工作,2008年8月1日,公司以奥运期间交通管制为由,通知所有工人自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20日回家休息,奥运后再确定开工日期。但是到了2008年9月20日后,公司却以经营不景气、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工人回到公司上班,也不再支付任何工资。工人们认为公司的做法就是变相辞退员工,鉴于公司持续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43名农民工遂集体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海淀区劳动局,李洪生他们找到了义联律师进行咨询,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义联李嘉健律师认为他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代理他们向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该案,迅速将案件指派给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由义联韩世春律师承办该案。为了尽快解决工人们的燃眉之急,避免矛盾激化,韩世春律师一面仔细跟工人进行了分析讨论,并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又在与单位的接触中,晓以利害关系,并提出希望为双方能够合理处理纠纷,通过调解尽快解决问题。韩律师在研究了多方材料后决定进行调解处理,既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赔偿,又符合先调再裁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他又以其突出的专业水平与丰富的谈判技巧最终说服了福拓公司管理层愿意接受义联作为调解方处理该问题。经过漫长及艰辛的先后4次谈判、调解过程,2009年2月13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43名农民工在义联律师的主持下,终于拿到了23万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义联不仅再次帮助农民工朋友们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做成了国内首例由法律援助律师成功调解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历时三年一帮到底 法律援助助河南农民工获得工伤赔偿62万

义联为河南在京农民工张先法工伤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面对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司法机构的重重阻力,在媒体都认为没有希望的情况下,黄乐平律师一帮就是两年,最终经二审判决,张先法获赔85万元。然而用人单位迟迟未能履行责任,黄律师再接再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于在2008年9月,历时三年时间,义联协助张先法家人获得62万的赔偿。《工人日报》将此案作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经典案例加以报道,新华社、法制日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也先后报道此案。

义联律师代理国内首例“确认自杀为工伤”案件

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上班时碰伤头部,半月后砍伤妻子孩子后自杀身亡。工伤认定之路相当艰难,其家人慕名找到了义联。面对这个苦难的家庭,尽管是工伤认定的难题,义联还是怀着公益的热忱和专业的精神,决定提供援助。2007年5月开始,黄乐平律师和朱茂林律师为其提供援助代理,至08年8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京海劳社工伤认定,即 2006年12月15日杨涛的死亡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此案引起社会的热烈关注。多家媒体纷纷报道,其中《检察日报》于2008年4月9日以《一份试卷,否定了司法精神鉴定》近整版予以报道。

岳光晓工伤待遇案:坚持,义联与你同在

2007年9月20日,搬运工岳光晓和公司的赵经理等人到大兴的库房整理货架上的货物,被突然倾斜倒塌的货架压成重伤。单位不肯支付医疗费用,后小岳的家人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08年7月,认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辗转下,小岳的家人找到了义联,请求义联提供法律援助。义联在最短的时间内批复了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在一天的时间内,义联准备好了所有需要的资料。2008年11月,经历了多次与单位的艰苦拉锯战后,单位最终愿意支付21万元人民币赔偿金给岳光晓,虽然对于2级工伤的岳光晓来说,这些钱只是杯水车薪,但是对这个几乎陷入绝望的家庭来说,在义联热心真挚的大力帮助以及最终拿到的这些钱其实对于他们也是很大的安慰

劳工维权有奇迹,十六年沉冤昭雪

1992年9月8日,正在值班的许玉林为维护工作场所正常秩序,被不法分子打成重伤。后许家由于无法支付巨额医药费,贻误治疗使许玉林病情恶化,很快出现严重精神障碍。1998年7月,许玉林终于在6年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四级伤残。不过煤矿方面并没有积极为许玉林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不愿承担工伤医疗费用,遂许玉林病情恶化,于1999年2月27日在家中误服农药死亡。许玉林出事后,父亲许长海一直为儿子上访维权直至患病离世。2006年10月,许玉林的大哥许玉宝通过维权热线找到了义联,义联主任黄乐平律师和朱茂林律师高度重视案件,亲自代理。该案先后经历了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一审、二审,2000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许家获赔16万余元。许家不服再次提出申诉。2006年11月,在黄乐平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决定提起再审程序。因为事件的典型性,在中华全国总工会、阜新市总工会和多家国内知名媒体的支持下,黄律师和朱律师在再审一审,单位和许家均不服上诉的情况下,顶着巨大的压力,进入了再审二审的程序,经过多方努力终于结束了长达2年的再审过程,许家和单位最终达成和解,许玉林获得***计人民币63万的赔偿。义联也成功帮助许家彻底解决了这个一拖就是十六年的案件,真正做到了一心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遭遇工伤,义联法援以人为本

2006年11月24日,正式上班的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天还没亮,摸黑走到二楼工地想穿戴整齐防护设备的李洪一脚踏空,摔成重伤。在住院期间,李洪的家属多次找到单位,请求单位拿钱救人,工地方才拿出三万元交到医院,此后,单位再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几经周折,李洪家人得知了义联和黄乐平律师后,找到了义联,并请求提供法律援助。在义联对包工头的调查采证后,海淀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我们的答辩意见,判断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劳动局工伤科工作人员曾找义联了解相关的情况,根据他们透露的意见,本案认定工伤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可以从中进行调解。为了早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局在2007年11月27日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代理人的义联参加了整个谈判的过程。最终经过了多方的协商,李洪一家终于在义联律师的帮助下拿到了9万元的赔付款。事情也终于告一段落了。坚持维权道路,这是义联的责任之所在,也是义联的信念之所在。

义联发挥公信力,主持工伤待遇赔偿

蒲友全系北京铁路局某机械段职工,在工作时被本单位醉酒员工无故扎伤致植物人状态。劳动部门依法认定其为工伤,单位也依法支付了工伤待遇。蒲友全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遂蒲友全的妻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但个人无赔偿能力,而单位有赔偿能力。在此情况下,蒲友全的家人找到义联,请求予以法律援助。义联接受申请后,针对蒲友全的情况,义联建议蒲的家人与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义联律师积极与单位取得联系,给单位多次做工作,并就补偿原则、补偿内容和形式等与单位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反复的协商。本案在经历了义联律师多次艰辛的调解后,最终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额外补偿23万元。为蒲友全这样的残弱职工和他们的家庭送去生活下去的希望,这也是义联每天都在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