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

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1、编写授权委托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包括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授权期限等;

2、前往公证处:可以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3、签署授权委托书: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并进行指纹识别等相关程序;

4、缴纳公证费用:公证处会根据具体情况收取公证费用。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才能完成公证手续;

5、领取公证书:公证完成后,可以领取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公证书是一份法律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3、委托书:应当包含委托人、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内容、委托期限等内容,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4、相关证明材料:如授权委托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双方的关系证明等。

综上所述,公证处对委托书的内容、形式、签字等进行审核,但不对委托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因此在签署委托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委托书内容,并在咨询专业人士后再进行签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