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踏法律是什么意思

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是指藐视法律、侮辱法律、侮辱国家立法、侮辱国家立法机关的行为;是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破环依法治国、破坏社会秩序、破坏国家权力秩序的行为。应该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是一种藐视国家权力、粗暴践踏法律的行为,不仅破坏法庭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对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带来威胁和损害。同时,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已经规定殴打诉讼参与人,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的可能构成犯罪。

藐视法律的处罚如下:

藐视国法要拘留十五天或者三十七天以下。藐视国法属于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认为应该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天左右,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如果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