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找律师法院会判吗?公平吗?

上法庭打官司不请律师显然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较复杂,而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

一、上法庭打官司不请律师可以吗?

上法庭打官司不请律师是可以的,任何人都被允许自辩的,这是我们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当前这个时代请律师是一种形势,这里面是有原因的。一是律师毕竟是专业人士,他们毕竟比我们自己更懂法律,当然自己如果是律师除外,所以让他们为辩解更胜任。二是现在都要求法律公正,如果没有律师的话(这一般是针对刑事案件),有司法不公开,不公正的嫌疑。三是就象我在上面说的这已经是一种形势,法院一般都会要求请律师的,当然民事案件就没有这么严重,现在追求的是和谐社会,所以现在的民事案件更强调调解。

二、打官司时要注意的事项

(一)能不能告别人

,要告状,就是原告,所谓原告人是指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因而引起诉讼发生的人就是原告人。能不能告别人,就是说有无原告的资格或者说与所争议的纠纷有无直接利害关系。民事诉讼必须由原告主动提起,如果当事人不提起诉讼,法院就不予理会,不主动地加以干预,也就是不告不理,民不告官不管。民事诉讼的受理以原告的自愿和起诉为前提的,而原告要提起诉讼就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原告提起诉讼如果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就不具有原告的资格,在这里要求原告:

1 、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则是诉讼代理人身份,而不是当事人。

2 、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说必须是为自己的权益而参加诉讼,如果是为别人的权益而参加诉讼,则不属于原告。

(二)要告谁。也就是告的对象是谁,被告是谁。告状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被告确实存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要有准确的名称,个人则必须要有姓名,同时还必须搞清楚这些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企事业单位则必须有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并且被告必须是实际存在,已经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单位是不能作为当事人的。

(三)以什么理由告别人。 也就是说要搞清楚告的案由是什么,或者说打的是什么官司,因为不同的案由所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

(四)通过告状要达到什么目的 。就是说通过告状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

(五)凭什么告。

这里所要讲的就是提起诉讼的证据。说别人侵权,就得出示有何种权利,别人侵犯了什么权利,以什么方式侵犯权利,以何种行为侵犯的权利,侵犯权利给造成什么后果,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有何因果关系。

(六)告状要找对门。

这就是为了解决到哪里告的问题。首先要告状,那么所告的事必须是属人民法院主管的事,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除诉讼外,还有人民调解、仲裁等。凡是法律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审判,人民法院想不管都不行。

需要明确的是,上法庭打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如果有能力打官司的话,不请律师当然是可以的,但律师是专业的,如果自己没有把握的话,还是建议还是请律师好,能最大程度为自己辩护,避免法律适用错误而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