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的概念

法律分析:国际私法是国家在国际交往过程中产生的,用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统一实体法规范、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总称。在《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中都有所涉及。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适用法院地法原则 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原则 中华人民***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百六十一条 外交特权与豁免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