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就一定要承担责任么?如果是被迫或有隐情的呢?
一旦双方签订之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签订双方当事人也必须按照签订的内容来进行履行, 当然这需要双方当事人是出于主观意愿而不是被胁迫签订的,胁迫签的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分析
胁迫签的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合同上签字有什么责任:在合同上签字则代表了签字的人认可合同上所记载的内容,并表示愿意遵守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一般而言,签署合同后,合同签字的人或其有权代表的被代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如果拒绝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则需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但在合同上签字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责任,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签字的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具有,则所签字的合同可能效力待定也可能为无效合同。比如未年满8周岁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字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承担责任的问题。2、签字的人是否相应的代理权限?如果不具有,则所代表被代理人签字的合同,需要被代理人追认后才能对被代理生效,否则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比如王某是某公司的普通员工,其与某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了一份买卖合同,如果王某未取得某公司的授权或追认签署这份买卖合同,则该买卖合同的约定对某公司未生效,应由签署该合同的王某自行承担签署该买卖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