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一男子饮酒后死亡,同桌7人被告上法庭,同桌7人有哪些相应的责任?
一男子饮酒后死亡,同桌的七人都被告上了法庭。在这一次的法庭审判过程当中,法院认为除了发起聚餐的主人需要承担责任之外,其他参与吃饭的人,都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而且在这一次的事情当中,作为一个成年人,这名男子应该对自己的酒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死者家属虽然在这一次的事情当中失去了一个亲人,但是并不能够以此作为要挟的依据。今天就跟大家来探讨一下这一个案件。
第一,这个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其实这个事情已经被拖了有三年多的时间,在18年的10月份,因为孙某要过生日,所以就把自己的朋友叫到家里边儿来吃饭。在吃过饭之后,孙某从房间里边儿出来,发现死者躺在了自己的沙发上,一动不动,他以为其喝醉了,就过去把他叫醒,但是没想到却发现他已经死亡。随后就拨打了报警电话,但是送到医院里边儿进行抢救,却并没有取得任何效果。
第二,法院对这次事件的判决。在事情发生之后,死者的家属就对参与吃饭的几个人提起了赔偿的要求,但是很多人都认为在这次事情当中,大家既没有劝酒,而且在喝完酒之后都走了,都没有发现他有任何的异常。所以不赔偿任何款项,死者家属就把他们起诉到了法庭。法院认为,在这一次的事情当中,死者应该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第三,如何评价法院的判决?在这一次的判决过程当中,法院作出的判决,我认为还是非常公正的,主要就是因为法院要根据事实来决定判决的依据。在这一次的事情当中,使者作为一个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明白在酒精的作用下,自己会有哪些反应,从而保证自己合理饮酒。但是这次事情毕竟是由孙某组织起来的,所以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