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农民法律

事情的情是这样的,在河北唐山的一个农民张先生,他发现自己家的鱼塘有大量的鱼死亡,然后他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离自己家鱼塘不远的一个炼焦制气有限公司,通过他们公司埋的暗管,偷偷向他的鱼塘里排废水,于是他就向环保部门不断的举报这件事情。但是,环保部门并没有给张先生一个交代,也没有处理,于是他的儿子将这一件事情发布了一个短视频进行权益的维护。

但是仅仅是两个农民,并不能维权成功,反而被荣义公司以捏造事实,侵犯名誉权举报,法院接收审理此案,焦点问题是是否存在侵害名誉权这种情况。首先我们看这个鱼塘里确实有大量的鱼死亡,而且他承包了这个鱼塘,大概有1000多亩地,在鱼塘的一边,有几根留着黑水的管子。以上是张先生的说法,但当时并没有懂得保存证据,没有及时报警,没有及时向环保部门举报。

等到真正向他们举报的时候,就已经晚了,而且经过他们的报告调查,说该公司排出的水与他承包的食堂的水面并不属于同一水面,那为什么会导致养殖区大范围出现死鱼呢?为什么导致鱼类陆生、水生动物无法生存呢?这也有待查处的。最终,法院判决张万宏张先生立刻停止这种侵权行为,并让他删除在互联网上散布的所有言论,图片,文章还有视频等,最后还要公开赔礼道歉,消除这件事情的网络影响。

无论事情究竟是什么这都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法律,不论是什么情况被害者一定要找到证据,证据在手,才能够更好地进行举报,有了事实依据,才能够让法律依法处理,才能还每一个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