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犯罪相关法律是什么
法律分析:网络金融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等手段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学界对于网络金融犯罪的定义颇多争论,有人认为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通过计算机技术的方式,有人认为是指侵害公民网络的金融安全,总而言之,该罪涉及网络也涉及金融安全。当公民在网络上的金融安全受到侵害的时候,实施该行为的人做出的行为就是非法的。更细化的来看,入侵金融系统,破坏金融系统交易,以谋取国家、社会和金融机构利益的,就属于网络金融犯罪。
最早做出相关规定的是我国央行,随后人大立法细化了《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和二百八十七条中关于网络金融犯罪的条款,现有的法规中又多了不少补充细则。但我国暂时还没有针对此大类的网络金融犯罪专门设立一个罪名,网络金融犯罪都是伴随着其他罪名的,既要涉及网络犯罪,也要涉及金融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