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会表决人数规定
法律分析:职代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为宜。会议召开时间应尽量安排在股东会、董事会召开之前和生产经营的淡季。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方、企业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及时召开。每次职代会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职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代表。职工代表按分厂、车间、科室(或若干科室)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