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侵权形式

一、姓名权的侵权形式如下: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衡灶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侵犯姓名权可以报警吗

在遇到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时,受害者是可以报备销警处理的,但是报警并咐滚扮不能很好的对该侵权行为进行处理。这涉及的是民事上的权利,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然后再赔偿损失。此时需要有足够充足的整理来证明你的诉讼请求,否则的话最后的判决也是不利于受害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