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告知书严重吗

法律分析

检察院告知书是否严重要根据实际的案件进行决定。在侦查阶段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检察院需要审查案件,询问嫌疑人以及听取被害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相关意见,同时记录在案。如果并没有特殊的情况,只是简单走下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_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_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1、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2、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3、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4、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