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包括哪些内容?我国民法中人权包括哪些内容?

“人权”,指人之所以作为人而应当享有的权利。在宪政体制的国家中,一般都通过宪法的形式将人权明细化和法制化。尽管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是人权并不是宪法赋予的,人权作为人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宪法的作用仅仅是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一种手段。在国际社会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但是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尊严权,平等权等基本的权利还是存在***识。我国民法中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一个类概念,根据权利对象的属性,可以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是指以权利人自身的人身、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自由权、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隐私权、尊严权和信用权等。身份权是基于权利人一定的身份条件而享有的民事权利。它包括亲属权、配偶权、继承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