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需要如下:不涉及得可以不用提供。
①申请人领取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②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所需全部材料;
③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发放行政许可受理承诺件或受理凭证。
④大队防火监督员现场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⑤窗口工作人员下发检查合格证或不同意使用、营业决定书。
4、申报资料目录:
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应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制度以及培训照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材料;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申请网吧、游戏厅等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9、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①消防设施检测的合格报告材料;
②消防总平面布置图及各层平面图(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和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图(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④疏散图(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⑤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设施、疏散走道等显示安装消防设施的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